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委党组关于新时代科学基金战略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十三五”第三批36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重大项目课题(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至24日16时。 2.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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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件:面向低碳能源转化关键反应的二维催化剂设计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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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件:污水处理过程智能优化运行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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