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性技术是指通过科学或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对已有传统或主流的技术、工艺流程等进行一种另辟蹊径的革新,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革命性、突变式进步的技术。“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重点支持相关重要科学前沿或我国科学家取得原创突破,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技术原型,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如材料素化、碳基资源催化、超构材料、太赫兹科学技术等方向)。在5类科技计划中已有布局的研究内容不在本专项重复支持。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7-2021年)。
2017年,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将围绕化学键精准重构、超构材料、精确介观测量、新型太赫兹辐射源等方向部署13个研究方向,国拨总经费约3.9亿元。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7-10-23 04: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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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7〕80号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委党组战略部署,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二批39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18日16时
2.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7-07-26 03: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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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7〕80号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委党组战略部署,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二批39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18日16时。
2.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7-07-26 0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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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7〕80号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委党组战略部署,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二批39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18日16时。
2.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7-07-26 03: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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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完善排污
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
和合规判定方法、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
提出了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核发机关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对不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钢铁工业排污单位,以及对未取得
环评批复文件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
淘汰或取缔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钢铁工业排污
单位或者生产装置,应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7-06-12 1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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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完善排污
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
和合规判定方法、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
提出了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核发机关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对不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钢铁工业排污单位,以及对未取得
环评批复文件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
淘汰或取缔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钢铁工业排污
单位或者生产装置,应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作者:
发表时间: 2017-05-04 0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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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总体目标是: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工作支撑方案》,聚焦雾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防治科技需求,通过“统筹监测预警、厘清污染机理、关注健康影响、研发治理技术、完善监管体系、促进成果应用”,构建我国大气污染精细认知-高效治理-科学监管的区域雾霾和光化学烟雾防治技术体系,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形成可考核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治理技术方案,培育和发展大气环保产业,提升环保技术市场占有率,支撑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保障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2016年已部署安排93个项目,其中一般项目37个,青年项目56个。2017年拟安排34个项目(不再安排青年项目),约占专项总任务的30%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约10亿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如指南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对于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1-2项。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7-03-15 11: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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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2016年第一批启动11个项目,重点部署了克拉通破坏、大陆碰撞和陆内变形等三个成矿动力学系统、深部资源评价理论、地球化学勘查技术、深部资源开采理论和深层油气成因等基础性研究与技术研发工作。2017年(第二批)拟支持20个项目,国拨经费概算约8.25亿元,重点针对增生造山成矿动力学系统、深部资源评价技术与建模、深部探测关键技术与装备、紧缺矿产、战略性资源的评价勘查示范、深部矿产资源开采理论与技术与深层油气成藏评价等技术性与勘查示范为主的研究与研制工作进行部署;原则上覆盖专项实施方案任务的1/3。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如指南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对于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1-2项。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7-03-15 1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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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 年,实现我国NQI 总体水平达到并跑,在部分领域达到领跑水平:为国际单位制重新定义做出实质性贡献,研制计量基标准和测量装置100~120 台/套,研制国家标准物质500~600 项,计量科技整体水平跻身世界前列;研制国际标准200 项以上,实现超过100 项中国标准走出去,研制基础通用、社会公益和产业共性国家标准1000 余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的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善,重点领域标准水平领跑国际;填补社会公益和重要产业领域检验检测新方法和核心技术300 项,新装置51 台/套,诊断产品70 种,实现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核心技术突破;建立6 套国际或区域领先的认证认可技术方案,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技术创新能
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5 套以上全链条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本专项执行期为2016 年至2020 年。各任务落实以项目为主,2016 年已部署49 个任务方向,国拨经费6.76 亿元。重点研究基本物理常数精密测定、新计量和导出量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防等领域关键计量技术,基础性、公益性和重点产业急需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技术,以及石墨烯等碳基纳米材料、碳排放交易和家具产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等领域NQI 技术集成示范。2017 年项目支持任务为总任务的三分之一,指南任务方向共79 个,总概算约7.4 亿元。重点研究新领域关键计量技术和高准确度标准物质研制,基础性、公益性和重点产业急需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检验检测技术,新兴领域认证认可技术,以及空间导航与定位领域NQI 技术集成示范。每个任务方向可支持1~2 个项目(评审结果相近并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先期可支持2 个项目,经中期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后续择优支持),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为3~4 年,如无特殊说明,每个项目下设的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 个,项目所含单位数不超过20 个。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6-10-14 0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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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面向国家在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对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的迫切需求,支撑“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瞄准全球技术和产业制高点,抓住我国“换道超车”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以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为核心,以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为重点,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跨界技术整合,构建基础研究及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示范的全创新链,并进行一体化组织实施。培养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
本重点专项按照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4个技术方向,共部署35个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6 - 2020年)。
2016年,本重点专项在4个技术方向已启动15个研究任务的27个项目。2017年,拟在4个技术方向启动15个研究任务的37-74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8.38亿元。凡企业牵头的项目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1:1。
项目申报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进行。除特殊说明外,拟支持项目数均为1-2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该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参研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指南中“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2个项目。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作者:高怀
发表时间: 2016-10-14 04: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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